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的通知

發布者:林昇發布時間:2014-09-03浏覽次數:372


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的通知

 

全校各單位:
    中共湖北省委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出通知:湖北省社科基金2014年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轉發相關文件,将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湖北省社科基金設立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重大項目主要資助關系我省經濟社會改革發展全局和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重大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專題性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
  二、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委托給具有良好科研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能在規定時間内高質量完成課題的單位或個人。重大項目完成時間一般為3年,重點項目完成時間一般為2年。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由省社科規劃辦組織專家鑒定合格後,方允結項。
  三、一般項目繼續采取“以成果形式申報”、“以獎代補”的資助辦法,申報課題須是未出版(發表)的最終研究成果(專著或研究報告)。省社科規劃辦将組織專家對研究成果進行評審,擇優立項。
  四、一般項目申報的有關要求見《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14年度課題指南》(附件1)。
  五、申報者須按照《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申請書》(附件2)要求,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省社科規劃辦将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六、凡獲得省社科基金項目立項的課題成果,成果出版(發表)時須在顯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七、各單位(學校)報送至省社科規劃辦,申請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材料包括:
   1.《彙總表》1份(附件4,由各單位填報)。
   2.《申請書》2份。
   3.《研究成果》打印稿一式5份。(課題成果采用統一封面樣式(附件3)打印,注意:課題成果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信息,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4.《申請書》及《研究成果》電子版各一份,統一建文件夾并命名:學校+姓名+課題名稱
  八、省社科規劃辦受理申報時間從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省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九、我校申報時間:從2014年10月10日起至2014年10月22日止。請各學院認真按文件要求組織申報工作,将申報材料按要求整理後,填報《彙總表》(附件4,需電子版)在申報時間内提交科研部,由科研部彙總蓋章後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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