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近日收到湖北省教育廳通知:根據《省教育廳 省财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2013—2020年)〉的通知》(鄂教思政〔2013〕4号)精神,2016年度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轉發相關文件,将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學科範圍
申報對象為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申報要以單位名義進行,多單位聯合申報須确定一個責任單位。鼓勵各高等學校與其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協同創新。
學科範圍為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中的人文社科類學科。申請者應準确填寫申報項目的學科門類。
二、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國家和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大力推動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着力推出有實踐指導意義、有決策參考價值的重大成果和學術精品,全面提升高等學校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服務社會和文化傳承創新的能力和水平,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建設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項目數量和經費資助
本次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總額30項左右。(重點資助省屬本科高等學校)
四、申報資格要求
1.項目負責人要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學術造詣和豐富的科研經驗,社會責任感強,能夠自覺踐行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能夠擔負起課題研究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并應擔負實質性的研究工作;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在編在崗的教學和科研人員;項目負責人隻能為1名。
2.在研的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或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
3.項目負責人必須要有研究團隊,人員結構合理,有相應的學術梯隊,課題組核心成員人數不得少于3名。項目負責人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本次申報的其他課題。課題組核心成員原則上隻能參與1個課題申報。
4.項目負責人和課題組成員必須有豐富的、與申報課題相關的前期研究成果。
5.準備到國外交流訪問學習半年以上(或者申報時已在國外,并将繼續在外達半年以上)者不得申報。
五、申報課題要求
1.本次課題申報必須根據《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2016年度課題申報指南》(附件1)總體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具體選題要與申報課題指南基本保持一緻。基礎理論研究可根據自身研究方向自行提出選題進行申報。課題設計必須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突出地方特色,學術價值和實際應用價值高。
2.專著類研究成果必須圍繞學術前沿和學科發展前沿問題,研究體現戰略性、系統性、創新性,具有較高的學術影響力和顯示度。
3.研究報告類研究成果必須深入實地調查,結論和對策建議必須以真實可靠的數據案例為基礎,能被省級以上黨委、政府采納或應用。
4.項目必須按要求進行中期檢查,從正式立項起3年内必須完成課題研究并鑒定結項。
六、申報紀律要求
1.申報責任單位和申報人要嚴格把關,切實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各單位要從申報課題設計、課題内容論證、項目負責人條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團隊組建和學科建設情況等方面進行詳細審查,合格者予以上報。
2.申報者要發揚嚴謹求實、注重誠信的學風,自覺堅持公平競争的原則。凡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違規違紀等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評資格;如果立項,一律撤項,并進行相應的學術紀律處理。
七、申報注意事項
1.《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評審書》(見附件)一律用計算機填寫、A4紙雙面印制裝訂成冊,一式6份經所在學校審核蓋章彙總後,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統一報省教育廳思政社科處,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省教育廳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各高等學校應本着甯缺勿濫的原則,嚴格控制申報數量,必要時可組織專家對申報課題進行初審篩選。
3.省教育廳将對申報評審書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課題進行評審,提出建議立項課題名單和資助經費額度。建議立項課題名單經省教育廳審定公示後集中下達。
4. 我校申報截止時間:2015年9月17日。請拟申報者按文件要求,參考申報指南(附件1),填報《湖北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評審書》(附件2)一式6份,各學院于截止時間前集中報科研部,科研部審核蓋章後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