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項目的通知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5-11-05浏覽次數:27

全校各單位:
   湖北省社科聯近日發出通知: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轉發相關文件,将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社科基金2015年一般項目,由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負責組織申報、評審工作。
   二、申報形式:一般項目繼續采取“以成果形式申報”、“以獎代補”的資助辦法,主要資助專題性應用研究和基礎研究。
   三、申報範圍和條件:
   1. 申報項目須是未出版(發表)的最終研究成果(專著或研究報告)。分列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其他(藝術、交叉學科)五個專題。申請人一般自行拟定具體題目,并選擇一個專題類别申報。
   2.項目申請人(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現工作地點在湖北的單位。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在職博士生(博士後)從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省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省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省社科基金項目申請。(2)凡在研或已結項的省部級以上項目不得重複申請省社科基金項目。(3)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請省社科基金項目。
   4.申報者須按照《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申請書》要求,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四、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實行同行專家評審制,實行初評、終評兩輪評審,擇優立項。
   五、凡獲得省社科基金項目立項的課題成果,成果出版(發表)時須在顯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六、《申請書》(見附件1),項目申報所需材料也可參考湖北社會科學網。
   七、申報者報送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申報材料應包括:
   1.《彙總表》(見附件3)1份(各學院填報)
   2.《申請書》(見附件1)2份(申請者填報)
   3.《研究成果》(申請者報送)打印稿一式4份。(課題成果采用統一封面樣式(見附件2)打印,全部雙面印制。申請書中的“課題設計論證”部分附在封面之後,成果之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信息,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4.提交以上材料電子版。
   5.每項申報成果的紙質材料(《申請書》及《研究成果》)需用标準檔案袋封裝,檔案袋封面同申請書封面。
   6.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請各學院将申報材料按申報要求整理彙總後集中報送。
   八、我校受理申報時間從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因申報時間緊,請各單位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按以上申報要求,認真整理彙總紙質申報材料和相關電子文檔。

  • 掌上官微
  • 長按二維碼,關注我們
  •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思政客
  •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