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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術不端行為處置預案
(2018年7月1日)
為弘揚優良學風,維護學術誠信,規範學術行為,鼓勵學術創新,有效預防和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促進學院科研事業健康、繁榮和持續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技〔2011〕1号)和《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強化學風建設責任實行通報問責機制的通知》(教黨函〔2016〕24号)有關精神,以及《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細則》(中南大政字〔2018〕75 号)、《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術委員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适用範圍
本預案适用于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師生員工和所有以本學院名義從事學術活動的單位和人員。
二、設立學院“學術道德委員會”
學院學術道德委員會隸屬于學院學術委員會,學院黨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
主任:龔先慶趙凱
副主任:胡賢鑫、韓美群
成員:朱書剛、趙炎才、袁詠紅、張少鵬、夏澍耘
三、學術道德規範
在科學研究及相關活動中,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術規範;在各類國際學術活動中,應遵守相應的國際規範和慣例。
(一)在進行學術評價時,遵循公正、客觀、全面、準确的原則。
(二)學術研究要尊重他人的知識産權,引用他人成果時應注明出處;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實質部分;從他人作品轉引第三人成果,注明轉引出處。
(三)合作研究成果在發表前要經過所有署名人審閱,所有署名人對研究成果負責,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對研究成果負主要責任。
(四)對于應該經過學術界論證和鑒定的重大科研成果,須在論證完成後并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向新聞媒體公布。
(五)在教學、科研及相關活動中,應嚴格遵守和維護國家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規定。
四、學術不端行為的受理
(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國際學術慣例,凡違反學術道德規範的,視為學術不端行為。學院學術道德委員會負責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相關事宜,按程序受理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
(二)接到舉報之後7個工作日内,學術道德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
(三)調查小組成立後即進行初步調查,在規定期限内(一般為調查開始後的60天内)對初步調查的内容和結論作出書面報告。
(四)若經初步調查認定舉報無實質内容或證據不足,即可結束調查;若初步調查認為确實存在不端行為,移交“學校學術道德委員會”處理。
(五)若被舉報人對調查處理結果持有異議,可以向院學術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學術道德委員會重新調查。
五、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置
(一)學院全力配合校學術道德委員會的相關稽查工作。
(二)學術不端行為的認定、處理、複查等,最終由校學術道德委員會決定。
(三)本預案由院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